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综合 >> 人民法院审理案件是否都应公开进行
我们知道,为加大法制宣传,同时为了监督法庭审理,法院的案件一般会公开审理。那么,人民法院审理案件是否都应公开进行?
网友咨询:
人民法院审理案件是否都应公开进行
律师解答:
不是的。
根据法律规定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如下:
1、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
2、涉及个人隐私的案件;
3、十四岁以上不满十六岁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经人民法院决定不公开审理的十六岁以上不满十八岁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
4、经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决定不公开审理的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
5、经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决定不公开审理的离婚案件;
6、法律另由规定的其他不公开审理的案件。
律师补充:
对于以下案件,可以不开庭审理:
1、不服不予受理、管辖权异议和驳回起诉裁定的;
2、当事人提出的上诉请求明显不能成立的;
3、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但适用法律错误的;
4、原判决严重违反法定程序,需要发回重审的。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七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公开进行。
离婚案件,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五十四条 人民法院公开审理行政案件,但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八条 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公开进行。但是有关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 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应当当庭宣布不公开审理的理由。
友情提示:有类似法律问题可直接向专业律师发布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