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公司法务 >> 出资证明书应载明哪些事项
出资证明是证明出资的书面证明,出资证明在有些时候需要用到,那么在出资证明中需要写的内容包括什么?
网友咨询:
出资证明书应载明哪些事项
律师解答:
1.公司的名称。
2.公司登记日期。公司登记日期即公司领取营业执照的日期。从公司登记日期起,公司的股东就可以对公司行使股东权。如果没有公司登记日期,就难以表明股东的行使股东权的日期。
3.公司的注册资本。
4.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数额和出资日期。出示证明书主要作用在于表明股东权的大小。同时有限责任公司虽然是一种资合和人合相结合的公司,但是更重于人的因素。如果一旦产生纠纷,出资证明书上没有股东的名称,或者姓名,就可能引起诉讼的困难,不利于保护股东或者债权人的利益。因而股东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则为出资证明书的最主要的内容。
5.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合法日期。
6.公司的出资证明书必须加盖公司的印章。只有涵盖了上述所有要点的出资证明书,才是一个完整有效的出资证明书。
律师补充:
出资证明书的特征:
1.为非设权证券。即股东所享有的股东权并非由出资证明书所创设,而是来源于股东的出资。出资证明书只是记载和反映股东出资的客观状况,与设定权利的设权证券不同。
2.为要式证券。即出资证明书的制作和记载事项必须按照法定的方式和要求进行。
3.为有价证券。出资证明书与股票不同,是不流通的有价证券或者说是流通受到严格限制的有价证券。
4.为有限公司所特有。因股份公司表现股东权益的凭证为股票,而非称为出资证明书。
5.为股东权益凭证。出资证明书是有限公司成立后签发的证明股东权益的凭证,公司未成立之前,不能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出资证明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 公司名称;
(二) 公司成立日期;
(三) 公司注册资本;
(四) 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
(五) 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
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
友情提示:有类似法律问题可直接向专业律师发布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