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合同纠纷 >> 哪些情形下代理权终止
随着市场经济不断的发展,合同在我国被越来越广泛的运用,因为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信用文书,可以让签约合同的双方放心的进行交易,因此,我国法律也对合同作出了严格的规定,那么我国法律中,代理合同终止的条件是什么?
网友咨询:
哪些情形下代理权终止
律师解答:
导致代理权终止的主要情形有以下几种:
1、代理期限届满或者代理事务完成;
2、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者代理人辞去委托;
3、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4、代理人或者被代理人死亡;
5、作为代理人或者被代理人的法人。
律师补充:
委托代理与法定代理的区别:
一、产生的原因不同。法定代理是基于亲权而产生的,委托代理则是基于申请人、第三人的委托授权而产生的。
二、代理权限不同。法定代理人可以代理一切复议行为,而委托代理人只能在申请人、第三人委托授权范围内进行代理行为,除非被代理人特别授权,委托代理人不得代理委托授权范围内进行代理行为,除非被代理人特别授权,委托代理人不得代理撤消复议申请、就赔偿问题达成和解协议等重大事项。
三、代理人的范围不同。法定代理人只能有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近亲属担任托代理人则可以由近亲属、律师或复议机关批准的其他公民担任。
四、被代理人的范围不同。法定代理人被代理人只能是无民事行为人托代理人不受此限。
【法律法规】
《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委托代理终止:
(一)代理期限届满或者代理事务完成;
(二)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者代理人辞去委托;
(三)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四)代理人或者被代理人死亡;
(五)作为代理人或者被代理人的法人、非法人组织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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