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婚姻家庭 >> 搂抱学生家长的男教师否认出轨,出轨如何认定?
重庆长寿,一男子从母亲口中得知28岁的妻子出轨了,对象竟是儿子的48岁班主任,而且二人还同居了。男子气得找到班主任,指责对方不配为人师。可万万没想到,这位班主任竟否认婚外情,还反过来指责男子拖了5年不离婚,甚至侵犯了自己的隐私。
其次,我国法律并没有出轨这个法律名词,这是生活中人们对婚外情的一种叫法。而在法律上来讲,根据《民法典》第1067、1091条的规定,出轨只有达到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的程度导致婚姻破裂的,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应当注意的是,重婚是指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与他人同居则是指持续、稳定地与他人生活在一起。
另外,认定出轨并非要求必须捉奸在床。一方面来讲,证据形式是多种多样的,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验笔录都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另一方面来说,根据最高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108规定,对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提供的证据,人民法院经审查并结合相关事实,确信待证事实的存在具有高度可能性的,应当认定该事实存在。
换句话说,认定出轨,并非必须捉奸在床,如果现有证据已经达到了高度可能性的证明标准,可以在法官内心形成确信,法院依法就可以认定存在出轨行为。
法院认定一方出轨的证据形式有:当事人自认的曾经发生过出轨过错行为的保证书、悔过书、道歉信等书面证据,直接证明夫妻一方与其他异性发生不正当两性关系的照片、视频资料、开房记录,实名认证能够查证属实的电话记录、QQ聊天记录、短信记录相关内容等。女性在损害事实发生时要及时留存证据,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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