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刑事辩护 >> 反有组织犯罪法中何为 利用“软暴力”实施犯罪
近年来,利用“软暴力”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层出不穷,给很多人心理造成不可挽回的伤害。“软暴力”可以认为是区别于“打打杀杀”式硬暴力的另一种心理伤害或强制。
网友咨询:
反有组织犯罪法中何为利用“软暴力”实施犯罪?
律师解答:
利用“软暴力”实施犯罪是指为谋取非法利益或者形成非法影响,有组织地进行滋扰、纠缠、哄闹、聚众造势等,对他人形成心理强制,足以限制人身自由、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影响正常社会秩序、经济秩序的行为。实践中,软暴力的行为方式包括跟踪,扬言揭发隐私、伤害家人,堵门阻工、拉挂横幅,通过穿着统一的服装、佩戴黑恶势力的标识、露出纹身、摆出固定的“造型”,摆场造势,在现场哄闹等。对于通过信息网络或者通讯工具实施“软暴力”行为的,如组织或雇用网络“水军”,操纵虚假言论,捏造虚假信息、炒作负面新闻,侮辱、诽谤、滋扰他人,索要删帖“保护费”等,符合“软暴力”的认定标准的,也应当依法认定为有组织犯罪的犯罪手段。
律师补充:
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以及黑社会性质组织、恶势力组织实施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境外的黑社会组织的人员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展组织成员、实施犯罪,以及在境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或者公民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发展未成年人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境外的黑社会组织,教唆、诱骗未成年人实施有组织犯罪,或者实施有组织犯罪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依法从重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
第二十三条 利用网络实施的犯罪,符合本法第二条规定的,应当认定为有组织犯罪。
为谋取非法利益或者形成非法影响,有组织地进行滋扰、纠缠、哄闹、聚众造势等,对他人形成心理强制,足以限制人身自由、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影响正常社会秩序、经济秩序的,可以认定为有组织犯罪的犯罪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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