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婚姻家庭 >> 主播因网友调侃造谣其一家车祸死亡被罚
近日,一起关于网红被调侃公开造谣的案件引发了广泛关注。据宁乡市人民法院的报道,这起案件涉及赵某和李某两名当事人,案件的细节令人深思。
据了解,赵某是一名热衷于社交媒体的网红,而李某则是其博主李某的粉丝之一。事发当天凌晨,赵某在李某同事的短视频直播间内发布了一条玩笑式的评论,本意只是一句幽默话,然而李某却认为这条评论伤害了自己和家人的情感。
在愤怒的情绪下,李某采取了极端的举动,他将赵某的短视频平台头像下载下来,配上虚假的配文:“XX一家人不幸发生车祸,沉痛悼念”。这一虚假信息被李某发布后,迅速引起了关注,点赞、评论、转发等数量不断攀升。更为严重的是,赵某不仅遭受了粉丝的围攻,甚至有人对他进行了骚扰,给赵某的生活造成了极大的困扰和伤害。
宁乡市人民法院在审查后判决,李某的行为涉嫌虚构事实,发布不实言论,侮辱了赵某的人格尊严,已经侵犯了赵某的一般人格权。庭审中,法院对李某进行了批评教育,并督促其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李某最终录制了一段道歉视频,发布在其短视频平台上,向赵某和公众道歉。
经过多次调解,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协议。李某同意支付赵某3000元的精神损失赔偿,并向赵某表达了歉意。赵某则表示不再追究李某的责任,并向法院申请撤回了起诉。这起案件的和解,一方面体现了法律的公正和尊重当事人的权益,另一方面也表现出了双方的宽容和理解。
生活中的纠纷延伸到网络上,无论是想要通过曝光寻求支持,还是发泄情绪满足一己私欲,都面临着可能侵害他人合法权利的风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四条规定,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九百九十条规定,自然人享有基于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产生的其他人格权益。
本案中,李某在其短视频账号上发布虚假信息,恶意“按键伤人”的行为侮辱了赵某的人格尊严,侵害了赵某的一般人格权,给赵某造成了精神损失,需要承担侵权责任。
在“人人都有麦克风、处处都是直播间”的自媒体时代,人们既有可能成为施暴者,也有可能成为被网络暴力吞噬的受害者。网络并不是法外之地,拉好言论自由的“红线”至关重要,公民依法享有言论自由,但言论自由应以不损害他人利益为限度。尤其是自身在网络有一定影响力的公众人物,更需谨言慎行,确保发布内容的真实性与合法性,对粉丝群体进行积极正向的价值引导。如果遭受到网络暴力的侵害,也要勇敢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以合理合法的途径解决问题,避免“以暴制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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