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婚姻家庭 >> 女子法庭现场偷删出轨证据,结果被拘留!
在2023年8月1日,罗女士向法院提起了离婚诉讼,其丈夫表示,罗女士在婚内出轨了,要他同意离婚,必须赔偿其精神损失费,并在法庭上出示了女子出轨的证据。罗女士矢口否认,为了不赔钱,她借质证的机会,迅速删除了出轨视频。最终,法院依法决定对罗某处以拘留10日的处罚。
罗女士当庭删毁刘某提供的证据的行为导致案件有关重要证据毁灭,案件事实的查明的司法成本增加,严重损害司法审判程序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规定的情形,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依法进行罚款。最终,法院依法决定对罗某处以拘留10日的处罚。
有网友问既然罗女士删了视频,其丈夫会不会因为举证不能,而承担败诉的结果?
答案是否定的。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8条规定,对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提供的证据,人民法院经审查并结合相关事实,确信待证事实的存在具有高度可能性的,应当认定该事实存在。罗女士当庭删除视频,不仅不能逃脱其在案件中原本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甚至可能适得其反。
对于出轨行为,罗某将面临怎样的处罚?
根据《民法典》第1043条规定,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夫妻之间有相互忠实的义务,罗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出轨他人,违背了夫妻之间的忠实义务。李某可以以罗某属于过错方,要求罗某承担离婚损害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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