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债权债务 >> 具有合法利益的第三人可以代为履行债务吗
合同履行,指的是合同规定义务的执行。任何合同规定义务的执行,都是合同的履行行为;相应地,凡是不执行合同规定义务的行为,都是合同的不履行。
网友咨询:
具有合法利益的第三人可以代为履行债务吗?
律师解答:
第三人代为履行,是对合同相对性原则的突破,但必须被限制在合理的范围内。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第三人对履行该债务具有合法利益的,第三人有权向债权人代为履行;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只能由债务人履行的除外。债权人接受第三人履行后,其对债务人的债权转让给第三人,但是债务人和第三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律师补充:
第三人代为履行构成要件:
1、合同未约定第三人具有履行义务。如果合同已经约定由第三人履行,则应适用第三人履行的合同规则。
2、债务人不履行义务。包括:债务人明确拒绝履行债务;债务人虽然没有明确表示拒绝,但在约定的履行期限内或者未约定履行期限时在合理期限内无实际履行行为;债务人明显丧失履行能力。
3、第三人对履行该债务具有合法利益。法律实务中,我们应当围绕第三人代履行的性质、社会效果,确立认定第三人对债务履行具有合法利益的标准。一般情形下,只要第三人代履行债务的行为不违反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我们就应当认定第三人对债务的履行具有合法利益。
4、根据债务性质、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未明确将第三人代为履行排除在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二十四条 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第三人对履行该债务具有合法利益的,第三人有权向债权人代为履行;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只能由债务人履行的除外。
债权人接受第三人履行后,其对债务人的债权转让给第三人,但是债务人和第三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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