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法妞问答 免费注册 登陆

首页 免费法律咨询 发咨询 找律师 电话咨询 精选文章 法律常识 法律专题

手机网站 微信咨询 全国客服热线:400-618-8116

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损害赔偿 >> 马路上倾倒混凝土致人受伤谁负责

法妞问答律师
400-618-8116

咨询我 我也要出现在这里>
分享

马路上倾倒混凝土致人受伤谁负责

2023年08月03日 法妞问答律师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出行安全关乎每一个人,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应随意在路上堆放、倾倒、遗撒妨碍通行的物品。

  网友咨询:

  马路上倾倒混凝土致人受伤谁负责?

  律师解答:

  在公共道路上堆放、倾倒、遗撒妨碍通行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行为人承担侵权责任。公共道路管理人不能证明已经尽到清理、防护、警示等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律师补充:

  “公共场所”是面向不特定的社会公众开放的场所,而“道路”一般也是指公共道路,不特定人均可以进入和通行。公共道路的使用关系到社会公众的利益,在公共道路上堆放、倾倒、遗撒物品,不仅影响他人对公共道路的正常、合理使用,也会给行人和车辆安全造成不合理的危险。在生活中如遇此类情况,我们应该积极维权,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一般老百姓在走路时因道路坑洼摔倒受伤,应确定涉事路段的实际管理者、施工者,并据此找到责任者,向责任人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应注意自己是否尽到了安全谨慎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二百五十六条 在公共道路上堆放、倾倒、遗撒妨碍通行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行为人承担侵权责任。公共道路管理人不能证明已经尽到清理、防护、警示等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友情提示:有类似法律问题可直接向专业律师发布在线咨询

免责声明
本站部分转载文章,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
15万在线律师快速解决法律问题

法妞问答 律师法妞问答-3分钟100%解决你的法律问题

微信扫描二维码 向我提问

阅读数 1142

25

问题还没有解决?快速找专业律师来帮您!无须注册,30秒快速发布,3分钟100%专业律师解答!

客服热线:400-618-8116

微信扫一扫「法妞问答」立即开启语音咨询

济南暖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6号楼1703室

Copyright 2024 faniuwen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备案:鲁ICP备16004136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220269)

问题没解决?马上咨询在线专业律师,10112 位律师在线 3 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