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征地拆迁 >> 城镇居民在农村宅基地上建房,遇拆迁能得到安置补偿吗
宅基地是村民用于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的集体建设用地,包括住房、附属用房和庭院等用地,在地类管理上属于(集体)建设用地。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网友咨询:
城镇居民在农村宅基地上建房,遇拆迁能得到安置补偿吗?
律师解答:
不能。
农村宅基地是农村集体无偿分配给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用于居住建房的土地。城镇户籍居民则从根本上不享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也就不享有获取这一类型福利、保障的政策。城镇居民在农村宅基地上建房,意味着购房者不能依法取得涉案宅基地上房屋的所有权,无法完成过户登记,也不能因建房行为而获取该村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当房屋面临征收拆迁或者腾退时,购房者不具有法律上获取补偿的主体资格,而只能主张基于签订合同时出卖方的过错而从宅基地使用权人那里分得一部分补偿利益。
律师补充: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农村的宅基地和房屋拆迁是分开补偿的。“分开补偿”,是指土地补偿和地上附着物补偿的分离。农村宅基地产权归村集体所有,由村集体分配给村民使用,村民在宅基地上建房子居住。在遇到宅基地拆迁的时候,有两种补偿方式。一是宅基地补偿,二是房屋补偿。由于宅基地的产权属于村集体,因此,这部分补偿归村集体所有,不会直接给宅基地使用人。而房屋的产权属于村民私有,因此房屋补偿归村民所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一十七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征收、征用不动产或者动产的,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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