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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煳涂!19岁男生高考后找失足女被拘5日!
阿明(化名)是海南某校学生,6月10日高考结束,他便想释放一下积压已久的压力。 6月11日凌晨2时左右,阿明联系上失足女李某某,在某酒店客房与其发生关系。阿明通过微信扫码方式向李某某支付1888元。 阿明与李某某发生关系后准备离开时,被民警当场抓获。随后,民警在酒店客房将失足女李某某抓获。民警依法传唤两名当事人到辖区派出所接受调查。 经询问,违法行为人阿明与失足女李某某均对其卖淫嫖娼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警方依法对年满19岁的阿明处以行政拘留5日。
嫖娼是指不特定的异性之间或者同性之间以金钱、财物为媒介发生性关系的行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66条的规定,卖淫、嫖娼的,处10-15日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具体到本案中,虽然阿明是学生,但他已经成年。我国法律并没有针对学生违法从轻、减轻、免除的规定,所以警方依法对阿明处以行政拘留5日。
有人担心阿明被拘留,就存在违法记录了,会不会影响他上大学?
根据相关规定,存在违法记录一般不影响上大学。但是如果报考军校,需要进行政治考核,而政治考核具体标准按照《军队征集和招录人员政治考核规定》执行。也就是说,有赌博、吸毒、卖淫、嫖娼等违法行为,被有关部门记录在案的,属于政考不合格,无法报考军校或者警校。
考生在考试结束后要自律。填报志愿、录取这段关键时期,考生尤其要注意不要为了释放压力,经不住诱惑参与吸毒、嫖娼、酗酒打架等违法乱纪行为,放纵终将酿苦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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