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债权债务 >> 民间借贷提前还款,利息怎么计算
借款容易还款难,但我们也经常遇到,借款人希望能提前还款的情况,那么约定了借款期限要提前还借款的话,利息该怎么计算呢?
网友咨询:
民间借贷提前还款,利息怎么计算?
律师解答:
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借款合同中约定的借款期限主要目的是为了保障借款人使用资金的时间,并不是为了保护出借人以此获取更多的利息利益。通常在借款期限届满时,借款人才负有偿还借款的义务。借款人可以提前偿还借款,借款人提前偿还借款并主张按照实际借款期限计算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作为出借人,如果不同意借款人提前还款的,应当在借款合同中作出明确约定。双方约定不可提前还款的话,基于尊重当事人之间意思自治,这种约定原则上是有效的,也应当按照约定来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律师补充:
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除自然人之间借贷的外,借贷双方对借贷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民间借贷合同的内容,并根据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报价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
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一条 本规定所称的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
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因发放贷款等相关金融业务引发的纠纷,不适用本规定。
第三十条 借款人可以提前偿还借款,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人提前偿还借款并主张按照实际借款期限计算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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