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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快递运送货物的时候,快递公司会问消费者要不要保价,有些消费者觉得自己邮递的东西不值钱,所以就没有保价。结果快递公司将自己邮递的货物给弄丢了,这时消费者就会特别后悔当初自己没保价。那么未保价的快递丢失该怎样赔偿?
网友咨询:
未保价的快递丢失该怎样赔偿
律师解答:
未保价的快递的赔偿如下:
1、当快件发生丢失、损毁或短少,未保价快件,信件类按本次服务费用不含其他附加费的2倍赔偿,包裹类按实际损失价值赔偿,但最高不超过本次服务费用不含其他附加费用的5倍赔偿。对其他损失或间接损失,本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2、对于保价的快件,按保价金额的2%计收保价费,快件发生丢失时,按照被保价金额进行赔偿,保价最高限额为每票人民币壹万元整;
3、快件发生丢失、损毁或短少,免除本次服务费用不含保价等附加费用;
4、自然灾害、空难、战争、交通事故、政府行为等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误及损毁,快递公司不负其责。
律师补充:
快递丢失了要如何维权?
1、快递公司的主要合同义务应包括安全、及时送达快件,如因快递公司自身原因导致快件丢失、毁损等,应视为快递公司未尽到合同主要义务,应承担相应的损失赔偿责任;
2、如因未保价而按快递费的倍数赔偿,显然是将快递公司的过错责任转嫁到了寄件人身上,违反基本的公平原则;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三十二条,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邮政法》第四十七条,邮政企业对给据邮件的损失依照下列规定赔偿:
(一)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或者全部损毁的,按照保价额赔偿;部分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保价额与邮件全部价值的比例对邮件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
(二)未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三倍;挂号信件丢失、损毁的,按照所收取资费的三倍予以赔偿。
邮政企业应当在营业场所的告示中和提供给用户的给据邮件单据上,以足以引起用户注意的方式载明前款规定。
邮政企业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给据邮件损失,或者未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无权援用本条第一款的规定限制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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