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法律顾问 >> 捡钱不还算不当得利吗
路上捡到钱,这个在生活中很符合常理的,很多时候人们掏手机或者是其他原因往口袋掏东西,将手拿出来的时候,会顺势把口袋里面的钱也弄丢了,所以捡东西掉东西的行为很常见。那么关于捡到钱算不当得利吗?
网友咨询:
捡钱不还算不当得利吗
律师解答:
不当得利指没有合法根据或事后丧失了合法根据而被确认为是因致他人遭受损失而获得的利益,应负返还的义务。取得利益的人称受益人,遭受损害的人称受害人。不当得利的取得,不是由于受益人针对受害人而为的违法行为,而是由于受害人或第三人的疏忽、误解或过错所造成的。受益人与受害人之间因此形成债的关系,受益人为债务人,受害人为债权人。
1、如果你捡到之后,放进自己口袋准备为自己所用的,不当得利。
2、如果你捡到之后,站在原地等待失主来认领的,那么在这之间所支出的必要费用,无因管理。
律师补充:
捡到了别人遗忘的东西拒不退还可能构成侵占罪。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将他人遗忘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且拒不交出的,按照侵占罪予以处罚。如果拒不交出他人财物,应以侵占罪提起刑事诉讼。
侵占罪的量刑标准,具体如下:
1、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处罚。
【法律法规】
《刑法》 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 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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