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合同纠纷 >> 代理合同终止需要哪些条件
随着市场经济不断的发展,合同在我国被越来越广泛的运用,因为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信用文书,可以让签约合同的双方放心的进行交易,因此,我国法律也对合同作出了严格的规定,那么我国法律中,代理合同终止的条件是什么?
网友咨询:
代理合同终止需要哪些条件
律师解答:
符合以下任一条件都会导致代理合同终止:
1、合同期限届满或者代理事务已经完成;
2、合同当事人死亡;
3、代理人丧失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4、被代理人取消对代理人的委托或者代理人拒绝接受其委托等。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委托代理终止:
(一)代理期限届满或者代理事务完成;
(二)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者代理人辞去委托;
(三)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四)代理人或者被代理人死亡;
(五)作为代理人或者被代理人的法人、非法人组织终止。
律师补充:
代理合同成立的条件有以下这些:
1﹑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且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所谓订约主体是指实际订立合同的人,既可以是未来的合同当事人,也可以是合同当事人的代理人,订约主体与合同主体是不同的,合同主体是合同关系的当事人,是实际享受合同权利并承担合同义务的人。
2﹑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必须是“依法”进行的。所谓“依法”签订合同,是指订立合同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
3﹑当事人必须就合同的主要条款协商一致。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委托代理终止:
(一)代理期限届满或者代理事务完成;
(二)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者代理人辞去委托;
(三)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四)代理人或者被代理人死亡;
(五)作为代理人或者被代理人的法人、非法人组织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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