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合同纠纷 >> 代理合同成立的条件有哪些
在实践中,订立合同是为了避免以后发生纠纷,同时也是为了保障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但并不是任何人都可以成为合同订立的主体,究竟合同订立主体应具备哪些条件才能够订立合同呢?
网友咨询:
代理合同成立的条件有哪些
律师解答:
代理合同成立的条件有这些:
(一)代理合同不能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
(二)代理合同书面需要自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后成立;
(三)订立代理合同的主体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四)代理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要真实有效。
律师补充:
签订委托代理合同流程如下:
1、审慎选择代理人,应对代理人行使代理事务的能力予以审查,一些需要具备专业资质或经营资格才能行使的代理事务,委托人应当对代理人是否具备专业资质或经营资格进行审查;
2、委托事项明确,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因此,委托的事项必须具体明确;
3、授权范围清楚,以免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
4、代理期限明确,代理期间过长对于被代理人而言有可能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
5、支付报酬明确;
6、委托事项应当合法,委托事务不合法将导致合同无效,并且将导致委托人与代理人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
7、转委托。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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