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刑事辩护 >> 强迫他人吸毒构成犯罪吗
强迫他人吸毒是指采用暴力、胁迫、虐待等手段强迫他人吸食、注射鸦片、海洛因、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务院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行为。
网友咨询:
强迫他人吸毒构成犯罪吗?
律师解答:
强迫他人吸毒,原则上构成犯罪,即强迫他人吸毒罪。强迫他人吸毒罪,是指违背他人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强制手段迫使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行为。强迫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引诱、教唆、欺骗或者强迫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的,从重处罚。
律师补充:
所谓“暴力”是指行为人对被害人的身体实施强制暴力,排除被害人的抵抗,迫使其违背自己的意志吸食、注射毒品。所谓“胁迫”是指犯罪分子以实施暴力相威胁,实行精神上的强制,使被害人产生恐惧不敢抗拒而吸食、注射毒品。所谓“其他强制方法”是指除了暴力或胁迫方法以外,以暴力、胁迫方法相当的,如酒醉、麻醉药麻醉等方法,使被害人不知抗拒而吸食和注射毒品的行为。
“违背他人意志”不以被害人是否反抗为必要条件。由于每个被害人的个体差异,行为人对被害人的强制程度等原因,被害人对强制的反抗形式和程度也不相同。有的可能不顾一切地剧烈反抗,有的可能仅仅是挣扎或者哀求,有的可能没有明显的反抗行为。但只要是在被害人没有主动、自愿的吸食毒品意志情况下强迫其吸食毒品的,均应当认定为“违背他人意志”。
【法律依据】
《刑法》
第三百五十三条 【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强迫他人吸毒罪】强迫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引诱、教唆、欺骗或者强迫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的,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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