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法律顾问 >> 在什么情况下不可以适用简易程序
简易程序,是指基层人民法院审理某些事实清楚、情节简单、犯罪轻微的刑事案件所适用的,比普通程序相对简化的第一审程序。
网友咨询:
在什么情况下不可以适用简易程序
律师解答:
1、起诉时被告下落不明的案件,
2、发回重审的的案件,
3、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的的案件
4、适用审判监督程序的的案件,
5、有重大社会影响的;
6、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
7、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被告人不认罪或者对适用简易程序有异议的。
律师补充:
法院简易程序多长时间判决?
1、民事案子是三个月,刑事案子最长是一个半月。
2、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
3、简易程序只适用于第一审程序。第二审程序、死刑复核程序和审判监督程序均不适用简易程序。
4、简易程序只能由基层人民法院适用。中级以上的人民法院虽然也有第一审案件,但不能适用简易程序。
5、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必须是事实清楚、情节简单、犯罪轻微的刑事案件。重大、疑难、复杂的案件不适用简易程序。
6、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不受刑事诉讼法关于讯问被告人、询问证人、鉴定人、出示证据、法庭辩论等程序规定的限制,大大简化了审理程序。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一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简易程序:
(一)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
(二)有重大社会影响的;
(三)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被告人不认罪或者对适用简易程序有异议的;
(四)其他不宜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
友情提示:有类似法律问题可直接向专业律师发布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