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融资借款 >> 公司股东抽逃出资判断依据是什么
在公司成立后,股东出资即转化为公司财产,股东享有对公司的股权。股东抽逃出资的行为,是将其向公司缴纳的出资全部或者部分抽走,实际是对公司资产的侵害,也是对资本维持原则的破坏。
网友咨询:
公司股东抽逃出资判断依据是什么?
律师解答:
抽逃出资是指在公司成立后,股东非经法定程序从公司抽回相当于已缴纳出资数额的财产,同时继续持有公司股份。特别需要指出的是,抽逃出资必然是发生在实缴出资之后,在股东认而未缴出资的情形下则不存在抽逃出资。公司成立后,公司、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以相关股东的行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损害公司权益为由,请求认定该股东抽逃出资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制作虚假财务会计报表虚增利润进行分配;
(二)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将其出资转出;
(三)利用关联交易将出资转出;
(四)其他未经法定程序将出资抽回的行为。
律师补充:
股东抽逃出资的实质是股东滥用股权和有限责任的行为,即利用股东特有的资格攫取公司财产的行为。它对于公司资产负债表的影响可能体现在公司资产减少,也可能体现为公司负债增加。无论通过哪一条路径,也不论采取何种具体方式,它们的共同特征是公司向股东无偿地或超过合理对价地转移财产或输送利益,并且这种转移导致公司资本或股本的减少,从而违反了资本维持原则。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
第十二条 公司成立后,公司、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以相关股东的行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损害公司权益为由,请求认定该股东抽逃出资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制作虚假财务会计报表虚增利润进行分配;
(二)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将其出资转出;
(三)利用关联交易将出资转出;
(四)其他未经法定程序将出资抽回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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