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合同纠纷 >> 民法典不履行合同是否可以解除
现实中,很多人签过合同后因各种原因不愿意履行合同或者因为不可抗力无法履行合同,可是合同的履行关系到合同目的是否达成。那么在现实中,合同未履行怎么处理?
网友咨询:
民法典不履行合同是否可以解除
律师解答: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有下列情况的不履行合同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履行合同的;
2.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律师补充:
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法律后果如下:
1.自始履行不能的有效合同,不能是否可归责于债务的事由,债务人均应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免除债务人的实际履行责任;债权人可依法解除合同,请求赔偿损失。此外,若违约人的行为构成犯罪,违约人依法还应承担刑事责任。
2.因可归责于债务人的事由致使合同全部不能履行,债务人应免除实际履行责任,但应承担违约责任;债权人可依法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3.因可归责于债务人的事由而致一时履行不能,待不能原因清除以后,债务人应履行原债务,并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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