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刑事辩护 >> 刑法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对于刑法的相关规定还是非常全面的,在刑事案件进行侦查、审理等等方面都作出了相关规定,那么刑法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网友咨询:
刑法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律师解答:
刑法的基本原则有:
1.罪刑法定原则: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
2.刑法适用平等原则:对任何人犯罪,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对于一切人的合法权益都要平等地加以保护,不允许有任何歧视。
3.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的轻重相适应。
律师补充:
罪刑法定原则的内容:
1、排斥习惯法:罪刑法定原则要求犯罪于刑罚均由法律明文规定,因此,刑法必须是成文法,习惯法当然不能成为刑法的法源。
2、禁止溯及既往:罪刑法定主义要求刑法只能对其施行以后的犯罪适用,不能对其施行以前的犯罪适用。
3、禁止类推解释:类推解释是指,对于无明文规定的事项,比附援引与行为性质最相似的条文而予以处罚。类推解释近似于自由擅断,它允许法官根据相似的刑法条文,随意入罪,以无为有,以轻为重,当然与罪刑法定主义相违背,因此,罪刑法定原则必定禁止类推解释。
4、禁止绝对的不定期刑:罪刑法定原则要求对犯罪处以什么样的刑法由法律明文规定,禁止绝对的不定期刑的刑罚,以防止法官的专横擅断。
5、刑罚法规的适当:指刑罚法规规定的犯罪和刑罚都应是适当的。
6、明确性原则:罪刑法定原则要求对什么是犯罪以及对犯罪处以何种刑罚由刑法条文明确予以规定。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条
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条
对任何人犯罪,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条
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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