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公司法务 >> 离职员工泄露商业秘密需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并经权利人采取相应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等商业信息。
网友咨询:
离职员工泄露商业秘密需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律师解答:
作为企业重要的无形资产,企业员工在工作中接触到企业的商业秘密时,应恪守职业道德,履行保密义务,特别是员工离职、“跳槽”,更应保守原单位商业秘密,如违反约定或者违反企业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该商业秘密,则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民事责任。人民法院对于侵犯商业秘密行为判决停止侵害的民事责任时,停止侵害的时间一般应当持续到该商业秘密已为公众所知悉时为止。权利人请求判决侵权人返还或者销毁商业秘密载体,清除其控制的商业秘密信息的,人民法院一般应予支持。因不正当竞争行为受到损害的经营者的赔偿数额的一般计算规则,即按照其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
行政责任。经营者以及其他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规定侵犯商业秘密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十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刑事责任。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电子侵入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三)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
明知前款所列行为,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该商业秘密的,以侵犯商业秘密论。
律师补充:
商业秘密在不同的产业、部门和技术研发的不同阶段广泛存在,但可以归为两类。一类是技术信息。所谓技术信息,是指权利人采取了保密措施不为公众所知晓(未取得工业产权保护)的,具有经济价值的技术知识(包括制造某种产品或者应用某项工艺以及产品设计、工艺流程、配方、质量控制和管理等方面的技术知识)。另一类是经营信息。所谓经营信息,是指权利人采取了保密措施不为公众所知晓的,具有经济价值的有关商业、管理等方面的方法、经验或其他信息。企业保护自身商业秘密:
建立和完善员工保密制度:1.签订保密协议和竞业禁止协议;2.控制商业秘密的知悉人员范围;3.商业秘密拆分保护,每人掌握一部分。
从硬件设施着手:1.将商业秘密的存放地点进行隔离,限制人员的进入;2.计算机设备和软件的加密;3.配置专门的打印机、传真机、碎纸机等设备,严格处理废弃物。
【法律依据】
《刑法》
第二百一十九条 【侵犯商业秘密罪】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电子侵入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三)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
明知前款所列行为,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该商业秘密的,以侵犯商业秘密论。
本条所称权利人,是指商业秘密的所有人和经商业秘密所有人许可的商业秘密使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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