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综合 >> 哪些案件可以申请先予执行
人是社会关系的集合,生活在社会上就不可能没有矛盾,谁都有为琐事大发雷霆的时候。虽然很俗,但归根结底,纠纷大部分都是因为钱引起的,要么是不愿意给钱,要么是给钱给少了,我们进行民事诉讼很大程度上是想要拿到金钱。那么可以申请先予执行的案件有哪些?
网友咨询:
被担保的债权的范围是什么
律师解答:
人民法院对下列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先予执行:
(1)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
(2)追索劳动报酬的;
(3)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
律师补充:
人民法院裁定先予执行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了申请。当事人是否因生活或生产的急需而要求立即实现有关的权利,当事人自己最清楚,因此,先予执行的要求应当由当事人主动向人民法院提出,人民法院不能主动依职权裁定采取先予执行的措施。
2、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或者生产经营的。
3、被申请人有履行的能力。因为只有被申请人具有履行的能力,申请人的申请才有可能实现,人民法院作出的先予执行的裁定才有实际意义。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九条
人民法院对下列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先予执行:
(一)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
(二)追索劳动报酬的;
(三)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
第一百零七条规定,人民法院裁定先予执行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或者生产经营的;
(二)被申请人有履行能力。
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申请人败诉的,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先予执行遭受的财产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一百零一条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关于期间、送达、财产保全、开庭审理、调解、中止诉讼、终结诉讼、简易程序、执行等,以及人民检察院对行政案件受理、审理、裁判、执行的监督,本法没有规定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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