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劳动工伤 >> 用人单位可以延长试用期吗
去一个新单位工作的时候,用人单位都会要求新员工先过一段试用期,试用期可能是1-2个月。但是在试用期结束之后,有些用人单位发生员工还有不太熟练工作的情况,就想要延长试用期。那么,用人单位可以延长试用期吗?
网友咨询:
用人单位可以延长试用期吗
律师解答:
1、用人单位是不能无故延长试用期期限的。
2、一般试用期期限的长短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签订的劳动合同中进行约定的,用人单位是不能单方面延长试用期期限的。
3、试用期的期限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确定。
律师补充:
试用期内不合格辞退有补偿吗?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但单位必须证明该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这部分的举证责任在单位。
3、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二十一条 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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