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孳息的概念是什么,孳息的类型有哪些

2023年01月31日 法妞问答律师

物本身是具有一定经济价值的,不论是动产还是不动产都是如此,对此物是可以产生一定经济效益的,也就是孳息,孳息又分为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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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咨询:

孳息的概念是什么,孳息的类型有哪些

律师解答:

孳息的概念是由原物所产生的额外收益。它是民法中的一个法律概念。

孳息其实是一个衍生物,或者说是一个衍生收益,是在原物的基础上产生的,通过投资原物而获得孳息,就像是一种投资。

孳息本为原物之对称.其概念起源于罗马法时代,最初是指由土地产生的按期供人畜食用之物,例如麦子等。后来,随着法学的日渐繁荣,孳息的含义渐广,不再单指土地的出产物,还包括依原物的用途而按期产生的各种收益,不仅有植物的果实,而且牛马所生的小犊小驹,甚至是矿场的矿物等均构成孳息。

孳息的类型有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两种。

1.天然孳息,是指原物因自然规律而产生的,或按物的用法而收获的物,如母鸡生蛋、树上结果。

天然孳息可以是自然的,也可以是人工的。但是人工产生的物必须不是对出产物进行改造加工。

2. 法定孳息,是指根据法律的规定,由法律关系所产生的收益,如出租房屋的租金、借贷的利息。

律师补充:

法定孳息和天然孳息的区别是:

1.性质不同

天然孳息指因物的自然属性而获得的收益,如果树结的果实、母畜生的幼畜。

法定孳息指因法律关系所获得的收益,如出租人根据租赁合同收取的租金、贷款人根据贷款合同取得的利息等。

2.孳息归属不同

天然孳息的归属:由所有权人取得;既有所有权人又有用益物权人的,由用益物权人取得。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法定孳息的归属: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取得;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交易习惯取得。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二十一条 【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的归属】天然孳息,由所有权人取得;既有所有权人又有用益物权人的,由用益物权人取得。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法定孳息,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取得;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交易习惯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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