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债权债务 >> 分期履行的债务不还怎么办
有些债务人属于不能一次性清偿债务,往往会与债权签订分期还款协议,分期清偿所有的债务。
网友咨询:
分期履行的债务不还怎么办?
律师解答:
债务人无力一次性清偿所有债务的,债务人可以分期清偿债务,这种行为法院是会允许的。分期履行的债务不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债务分期履行的,债务人要按约定的每期期限偿还债务,如果逾期不还的,债权人可以起诉债务人,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该分期债务的诉讼时效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如果债权人向法院起诉,申请支付令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债务人在规定期限内没有履行债务的话,债权人可以去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如果对方仍然不能偿还债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采取或者通知有关单位协助采取限制出境等。
律师补充:
对于同一债务而言,其具有整体性和唯一性,故尽管因对整体债务分别约定了分期履行期限和数额,具有一定的独立性,但该独立性不足以否定整体性,整体性和唯一性是分期给付债务的根本特征。设立诉讼时效制度的主要目的,是促进法律关系安定,及时结束权利义务关系的不确定状态,稳定法律秩序,降低交易成本。分期履行之债是一个法律关系,分期付款只是该权利的实现方式,各期次并不分成数个独立的法律关系。一个法律关系,一项债权,只有一次诉讼时效的适用。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第一百八十九条 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友情提示:有类似法律问题可直接向专业律师发布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