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法妞问答 免费注册 登陆

首页 免费法律咨询 发咨询 找律师 电话咨询 精选文章 法律常识 法律专题

手机网站 微信咨询 全国客服热线:400-618-8116

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损害赔偿 >> 好意同乘发生意外,责任怎么算

法妞问答律师
400-618-8116

咨询我 我也要出现在这里>
分享

好意同乘发生意外,责任怎么算

2022年12月22日 法妞问答律师

  大家在日常生活中或多或少会有搭乘便车或者顺风车的经历,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发生侵权纠纷应该如何解决呢?

172.jpg

  网友咨询:

  好意同乘发生意外,责任怎么算?

  律师解答:

  非营运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无偿搭乘人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应当减轻其赔偿责任,但是机动车使用人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

  好意同乘,即通俗意义上的搭乘便车,其实质是助人为乐。施惠者是基于善意,同意搭乘者免费乘车的请求。好意同乘中的车辆必须是非营运机动车,且施惠者没有营利目的,让搭乘者纯粹受益而不需付出相应的对价。搭乘者应当与有偿的乘客享有同等的权利,施惠者应当承担同样的注意义务,在轻过失时应当减轻施惠者的赔偿责任。

  律师补充: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在下列情形下,无偿搭车人无权对司机或车主提起人身损害赔偿诉讼:

  1、伤亡是无偿搭车人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是无偿搭车人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

  2、车主或司机对无偿搭车人的伤亡无故意或重大过失,并且也没有违反安全保障义务的过错的。

  “好意同乘”虽然值得提倡和鼓励,但无论是驾驶人还是乘车人,都应提高自己的交通安全意识,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对于被搭乘人来说,要始终将遵守交通规则放在首位,别让自己的好心办了坏事;对搭乘人来说,也要有足够的安全意识,搭乘符合安全标准的车辆,尽可能做到谨慎注意。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一十七条 非营运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无偿搭乘人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应当减轻其赔偿责任,但是机动车使用人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


友情提示:有类似法律问题可直接向专业律师发布在线咨询

免责声明
本站部分转载文章,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
15万在线律师快速解决法律问题

法妞问答 律师法妞问答-3分钟100%解决你的法律问题

微信扫描二维码 向我提问

阅读数 1142

25

问题还没有解决?快速找专业律师来帮您!无须注册,30秒快速发布,3分钟100%专业律师解答!

客服热线:400-618-8116

微信扫一扫「法妞问答」立即开启语音咨询

济南暖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6号楼1703室

Copyright 2024 faniuwen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备案:鲁ICP备16004136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220269)

问题没解决?马上咨询在线专业律师,10865 位律师在线 3 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