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劳动工伤 >> 无固定期限合同与固定期限合同之间的区别是什么
我国经济的发展明显加快,法律也逐渐完善。我国劳动合同法中规定的劳动合同类型主要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又称之为有期限合同与无限期合同。那无固定期限合同与固定期限合同的区别有哪些呢?
网友咨询:
无固定期限合同与固定期限合同之间的区别是什么
律师解答:
1.合同终止时间。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合同的起始和终止日期都是固定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劳动合同的期限长短不能确定。
2.存续期限不同。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存续期限;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约定存续期限,无特殊情况,这种期限的合同应存续到劳动者到达退休年龄,具有很强的稳定性。
3.劳动合同解除方法不同。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关系即告终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以在劳动者的法定劳动年龄范围内和企业的存在期限内存在,只有符合法律、法规所规定的特殊情况,劳动合同才解除。
律师补充: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终止有如下情形:
1.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2.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3.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4.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法律法规】:
《劳动合同法》第十三条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二十条 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
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延续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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