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金融证券 >> 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指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工作人员违反规定为他人出具信用证或其他保函、票据、资信证明,造成较大损失的行为。
网友咨询:
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律师解答: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反规定,为他人出具信用证或者其他保函、票据、存单、资信证明,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违反规定为他人出具信用证或者其他保函、票据、存单、资信证明,数额在二百万元以上的;
(二)违反规定为他人出具信用证或者其他保函、票据、存单、资信证明,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三)多次违规出具信用证或者其他保函、票据、存单、资信证明的;
(四)接受贿赂违规出具信用证或者其他保函、票据、存单、资信证明的;
(五)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规定,为他人出具信用证或者其他保函、票据、存单、资信证明,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律师补充: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金融票证的管理秩序和金融机构的信誉及资金安全。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规定,为他人出具信用证或者其他保函、票据、存单、资信证明,情节严重的行为。本罪的主体是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和个人实行双罚。本罪在主观上表现为故意。
国家对于金融票证的管理和使用是有明确的规定的,特别是对于有关情况的认定上,还需要由国家金融管理部门根据实际的违法事实后果来进行合法的认定,但对于具体的处罚还需要由司法机关对有关情况进行合法的判决后进行处理。
【法律依据】
《刑法》
第一百八十八条 【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规定,为他人出具信用证或者其他保函、票据、存单、资信证明,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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