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债权债务 >> 高利贷利滚利受法律保护吗
高利贷最大的特点是利滚利,本来小小的本金,最后还款的时候是本金金额的好几倍,让债务人无所适从。面对高利贷利滚利的设定,很多人觉得它是不符合法律保护。那么,高利贷利滚利受法律保护吗?
网友咨询:
高利贷利滚利受法律保护吗
律师解答:
高利贷利滚利其利息如果未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受法律保护;如果超过的,超过部分属于高利贷的范畴,不受法律保护;但合法范围内的利息和本金,仍然受法律保护。
律师补充:
法律对于个人借款利息有明确规定:
1、借款人和出借人可以约定无息借贷。
2、借贷双方对有无约定利率发生争议,但都不能证明的,参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计息。
3、借贷双方可以在最高不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的标准内确定。
4、借贷双方约定的利息如果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法院不保护超出部分。借款人支付超出规定的利息后又起诉主张返还的,法院予以支持。
【法律法规】: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第二十六条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
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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