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合同纠纷 >> 如何准确识别其中对我们不利的“霸王条款”
霸王条款是一些经营者单方面制定的逃避法定义务、减免自身责任的不平等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和店堂告示或者行业惯例等,限制消费者权利,严重侵害群众利益。
网友咨询:
如何准确识别其中对我们不利的“霸王条款”?
律师解答:
霸王条款多数存在于生活中的消费行为,比如餐饮行业,饭店向顾客提供消毒餐具并收费,但按照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饭店给客户提供卫生、干净的餐具是法律规定义务,不可以另外收取餐具费用。
霸王条款主有以下特点:
1.霸王条款是格式条款,其是指商家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2.霸王条款会改变责任,商家用此条款免除自己的责任加重消费者的责任并且排除其主要的权利。
3.排斥和剥夺消费者的权利。
4.使用模糊术语控制最终解释权。
律师补充:
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格式条款的,应当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费用、履行期限和方式、安全注意事项和风险警示、售后服务、民事责任等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并按照消费者的要求予以说明。
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
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六条 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的,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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