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抵押担保 >> 同一担保人为多个债权担保有效吗?
担保,是为担保某项债务的实现而采取的措施,该项债务是主法律关系,担保是从法律关系。担保一般发生在经济行为中,如被担保人到时不履行承诺,一般由担保人代被担保人先行履行承诺。担保一般有口头担保和书面担保。
网友咨询:
同一担保人为多个债权担保有效吗?
律师解答:
有效。
担保人担保是没有次数限制的,主要与经济能力、担保意愿相关,在贷款担保人的经济条件承受能力以内可以担保多笔贷款。担保人可以担保几次,国家并没有明确的规定,只要你的条件是符合的,那么可以去担保无数次,都是没有关系的。能够成为担保人的人,都需要具备良好的资金实力,征信良好的同时,当借款人资金出现问题不能偿还贷款的时候,担保人具备为借款人还本付息的能力。担保人是能否为多人做担保,要看担保人有没有这个实力。一旦为他人做担保以后,就和借款人形成了连带责任关系。因此,担保人是可以为多人做担保的,不过,多为一人做担保,就会多承担一份风险。
律师补充:
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 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担保期间,担保财产毁损、灭失或者被征收等,担保物权人可以就获得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优先受偿。被担保债权的履行期限未届满的,也可以提存该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六条 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百八十七条 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
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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