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律师普法音频>> 股权纠纷律师普法音频>> 股权投资是什么意思
股权投资,其核心定义在于以参与或主导某一公司之经营运作为目标,通过投资购买该公司所发行之股票形式而实现。
此类投资行为并不仅限于公开证券交易所进行买卖,还可发生于公司发起成立或募集资金设立阶段,抑或是在非公开场合实施的股权转让情形中。
股权投资通常以得以长期持有某公司股权作为设计初衷,最少要求一年以上的时间持有期,或者对于某个公司进行长期投资,期待通过此举管控被投资主体,或者具备向被投资单位施加大力影响力,再甚者便是通过与被投资单位构建紧密关联关系,以实现分散经营风险的策略目标。
然而,倘若被投资单位经营表现不尽如人意,或者步入破产清算流程,那么身为股东的投资实体机构亦需承受与其相对应的投资损失。
为此,股权投资普遍呈现出投资金额巨大,周期较长,风险程度较高,回报收益较丰厚等显著特征。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二十七条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