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律师普法音频>> 劳动工伤律师普法音频>> 劳动仲裁超过60天未作出裁决是否违法?
劳动仲裁审理期限有明确规定,超过60日未裁决构成违法。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仲裁庭在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应当在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的四十五日内结束审理。若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经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的批准,可以延长审理期限,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如果仲裁庭在规定的六十日内未能作出仲裁裁决,那么这被视为违法,当事人有权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仲裁审理期限的计算规则
劳动仲裁审理期限的计算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正式受理仲裁申请之日开始。以下是几种特殊情况下审理期限的计算方式:
1. 申请人需要补充材料的,仲裁委员会收到完整材料之日为受理起始日。
2. 申请人增加或变更仲裁申请的,审理期限从受理新的或变更后的仲裁申请之日起重新计算。
3. 仲裁申请与反申请合并处理的,审理期限从受理反申请之日起重新计算。
4. 若案件因管辖问题而移送,审理期限从接受移送的仲裁委员会受理之日起计算。
5. 中止审理的期间不计算在仲裁期限内。
6. 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特殊情形将另行计算审理期限。
劳动仲裁的流程概述
劳动仲裁的基本流程包括申请和受理、开庭和裁决两个阶段。
1. 申请和受理阶段:申请人需要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在指定期限内等待仲裁委员会的受理通知。如果仲裁委员会认为申请符合受理条件,将正式受理并通知申请人;否则,将书面告知不予受理的原因。
2. 开庭和裁决阶段:仲裁庭在开庭前将通知双方当事人开庭日期和地点。在开庭前或开庭过程中,仲裁庭会尝试进行调解。如果调解成功,将制作调解书并送达双方当事人;如果调解失败或一方反悔,仲裁庭将及时作出裁决。裁决书将在规定期限内送达双方当事人。若当事人对裁决不服,可以在法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总之,劳动仲裁的审理期限和流程都有明确的法律规定,旨在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并促进劳动争议的公正解决。
【法律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