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律师普法音频>> 刑事辩护律师普法音频>> 恶意欠薪罪的立案标准有哪些?
当雇主出现以下行为时,应视为恶意欠薪,并应立案侦查:
1. 采取转移财产、逃匿等手段,故意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合法劳动报酬,或明明有能力支付却拒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2. 欠薪数额达到较大标准。
具体来说,较大数额的界定为:
- 拒绝支付一名劳动者超过三个月的劳动报酬,且金额在五千元至二万元之间;
- 拒绝支付十名以上劳动者劳动报酬,且总金额累计在三万元至十万元之间。
3. 即便在政府相关部门责令下,雇主仍然拒不支付欠薪。
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恶意欠薪行为一旦构成犯罪,将依据其犯罪情节的严重程度进行处罚。对于数额较大的情况,雇主可能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处罚;若造成严重后果,则可能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在提起公诉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
(一)拒不支付一名劳动者三个月以上的劳动报酬且数额在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
(二)拒不支付十名以上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且数额累计在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