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律师普法音频>> 劳动工伤律师普法音频>> 单位未发放医保卡应如何领取?
如果单位没有发放医保卡,您可以前往当地的社保中心领取社保卡,因为社保卡的发放工作是由社保中心负责的。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负责发行社会保障卡的省级、地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需制定明确的社会保障卡应用管理规程,并通过在服务场所展示、政府网站公告等方式,向社会公众进行公开。这些管理规程应包含以下内容:
1. 社会保障卡的具体功能及其主要用途;
2. 社会保障卡的发行对象、申领所需条件及具体的申领手续;
3. 社会保障卡的使用范围(包括可能的使用限制)、使用期限及正确的使用方法;
4. 在社保卡损坏或遗失后,如何进行挂失及补发的程序;
5. 发卡机构、持卡人以及其他相关当事人的权益与义务等。
申领医保卡的步骤如下:
1. 准备必要的申请材料,如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寸照片、户口簿复印件、医保卡续签所需材料(如有)、病历等;
2. 前往户籍所在地的养老保险机构,领取社会保险财政补贴表,并仔细填写后提交,同时提交相关材料;
3. 等待工作人员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您将收到一份付款收据;
4. 根据收据上提供的银行信息,您可以在指定的银行每月缴纳相关费用;
5. 完成缴费后,您可以前往医疗保险大厅领取您的医保卡及第一张缴费单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经批准发行社会保障卡的省级、地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制定明确的社会保障卡应用管理规程,并通过在服务场所明示、政府网站公示等方式向社会发布。社会保障卡应用管理规程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社会保障卡的功能、用途;
(二)社会保障卡的发行对象、申领条件、申领手续;
(三)社会保障卡的使用范围(包括使用方面的限制)、使用期限及使用方法;
(四)社会保障卡损坏、遗失后的挂失、补发程序;
(五)发卡机构、持卡人及其他有关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