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律师普法音频>> 债权债务律师普法音频>> 债务人无力偿还债务时能否找家人帮忙?
当债务人面临无力偿还债务的情况时,是否可以向其家人追讨,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分析。
一、家人责任
1. 基本责任:一般情况下,债权人没有权利要求债务人的家人偿还债务。
2. 夫妻共同债务:若债务为夫妻双方的共同债务,则债权人可以要求夫妻中的一方承担偿还责任。
3. 继承人责任:若债务人的家人作为继承人继承了债务人的财产,则需在继承财产的范围内承担债务偿还责任。
4. 特定情况:
- 未成年子女的债务:若子女未成年,父母作为监护人,需对子女所欠的小额债务承担偿付义务。
- 家庭共有财产:若成年子女与父母共同生活,且财产为家庭共有,父母对家庭债务具有偿付义务。
- 共同经营:若子女与父母共同经营,收入与财产均为家庭共有,则父母需为子女的债务承担代偿责任。
- 继承子女财产:若父母继承子女的财产,需在继承的财产范围内承担子女债务的偿付义务。
二、追债流程
1. 协商:与债务人协商,了解其详细情况,可协商延期或减免部分债务。
2. 起诉:若协商无果,债权人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债务人偿还债务。
3. 法院判决:根据债务人的实际情况,法院可判决其分期偿还或以其可供执行的财产进行清偿。
4. 起诉流程:
- 确定管辖法院:原告可在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
- 撰写起诉状:明确原告、被告情况,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并署名和时间。
- 整理证据:包括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债务关系存在、诉讼请求金额计算依据、已偿还借款等证据。
- 立案与交费:向管辖法院提交起诉状和证据,并预交相关诉讼费用。
- 审理与判决:法院将安排开庭审理,并根据情况作出判决。
- 强制执行:若判决生效后债务人仍未履行,债权人可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