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律师普法音频>> 损害赔偿律师普法音频>> 提交伤残鉴定申请后,何时能收到鉴定通知?
关于伤残鉴定申请后的通知时间,目前并没有一个固定的规定。
关于伤残鉴定的有效期,一般来说,当伤情趋于稳定之后,即可前往劳动能力鉴定机构进行伤残等级鉴定。医疗上普遍认为,治疗三个月后的时间被视为达到稳定状态所需的最短时期。因此,伤残鉴定通常在工伤治疗三个月之后进行。若某些伤残的治疗尚未结束,或伤情尚未稳定,那么伤残鉴定的时间可能需要进一步推迟。
伤残鉴定的办理流程主要包括以下步骤:
首先,提出申请。初次鉴定申请应在伤情稳定或医疗终结期满后的三十日内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当面提出,并填写相应的申请书,同时提供身份证、工伤认定决定书以及相关的医疗资料。
其次,审查受理。工作人员在收到申请材料后,会进行初步审查,确认材料是否完整有效,以及申请人是否符合鉴定条件。若材料不完整,工作人员会及时告知申请人所需补充的材料;若材料完整且符合申请时效,工作人员会确认申请人的伤情是否稳定,并决定是否受理申请。
接着,组织鉴定。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在受理申请后的60日内,会将申请材料提交给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委员会确定评残日期和地点后,会通知相关成员和申请人按时参加评残。评残过程中,委员会将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对申请人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并作出书面结论。
最后,结论送达。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后,办公室会及时通知申请人和相关单位。申请人需按照通知要求前往指定地点缴费,并凭缴费凭证领取鉴定结论。
综上所述,虽然伤残鉴定申请后的通知时间没有固定规定,但整个办理流程是明确且有序的。
【法律依据】
《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九条,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及时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申请人提供材料完整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及时组织鉴定,并在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伤情复杂、涉及医疗卫生专业较多的,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