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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性捐赠的税务扣除规定是怎样的?
2024-04-08 经济纠纷 阅读量: 153

公益性捐赠扣除的类型

1、限额扣除

企业通过指定的公益渠道,包括公益性社会组织或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对慈善活动和公益事业进行捐赠。在年度利润总额的12%范围内,这些捐赠支出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得到扣除。超出该比例的部分,可以在未来三年内结转,并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继续扣除。

2、全额扣除

1)运动会捐赠

①企业、社会组织和团体为北京2022年冬奥会、冬残奥会及测试赛提供的资金、物资和服务赞助与捐赠,均可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获得全额扣除。

②对于杭州亚运会的赞助与捐赠,企业、社会组织和团体同样享有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全额扣除的优惠待遇。

2)扶贫捐赠

2019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这段时间内,企业通过规定的公益渠道,为目标脱贫地区进行的扶贫捐赠支出,可以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据实全额扣除。

3)疫情防控捐赠

①自2020年1月1日起,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企业和个人通过公益组织或县级以上政府等国家机关捐赠的现金和物品,均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全额扣除。

②同样自2020年1月1日起,企业和个人直接向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捐赠的物品,也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享受全额扣除的优惠。

【法律依据】

《企业所得税法》第九条

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

企业或个人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用于符合法律规定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支出,准予按税法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本公告第一条所称公益慈善事业,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第三条对公益事业范围的规定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第三条对慈善活动范围的规定。

本公告第一条所称公益性社会组织,包括依法设立或登记并按规定条件和程序取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慈善组织、其他社会组织和群众团体。公益性群众团体的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及管理按照现行规定执行。依法登记的慈善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的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及管理按本公告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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