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律师普法音频>> 房产纠纷律师普法音频>> 房产中介常见欺诈手段大揭秘
房屋中介常见的欺诈手段主要有以下几种:
1、他们常常以包销为名义,暗中隐瞒真实的委托出卖价格,与第三方进行秘密交易,并从中获取除了佣金以外的额外报酬。
2、有些中介违规从事成套独用居住房屋使用权的买卖经纪活动,违反了相关法规。
3、无照经营、超出经营范围或非法异地经营也是中介常见的违法行为。
4、一些房地产执业经纪人会出租或出借他们的经纪执业证书,以获取不当利益。
5、房地产经纪组织有时会滥用其市场优势地位,利用格式合同对交易相对人作出不合理、不公正的规定,损害消费者权益。
6、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备案手续也是一些房地产经纪组织存在的问题。
7、发布房地产广告时,未按规定标注忠告语或未经登记就发布房地产印刷品广告,也是中介常见的违规行为。
如果发现自己被中介欺骗,可以选择直接向警方报案,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若中介的欺诈行为涉嫌诈骗罪,这属于公诉案件,应由警方负责立案侦查。如果警方不予立案,被害人如有充分证据证明自己的财产受损,也可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涉及金额较大的欺诈行为可能构成诈骗罪,其量刑标准如下:
1、对于犯罪情节较轻的,可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若犯罪数额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将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的处罚。
3、对于犯罪数额特别巨大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将受到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的严厉惩处,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的处罚。
【法律依据】
《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 第二十五条,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房地产经纪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或者与房地产开发经营单位串通捂盘惜售、炒卖房号,操纵市场价格;
(二)对交易当事人隐瞒真实的房屋交易信息,低价收进高价卖(租)出房屋赚取差价;
(三)以隐瞒、欺诈、胁迫、贿赂等不正当手段招揽业务,诱骗消费者交易或者强制交易;
(四)泄露或者不当使用委托人的个人信息或者商业秘密,谋取不正当利益;
(五)为交易当事人规避房屋交易税费等非法目的,就同一房屋签订不同交易价款的合同提供便利;
(六)改变房屋内部结构分割出租;
(七)侵占、挪用房地产交易资金;
(八)承购、承租自己提供经纪服务的房屋;
(九)为不符合交易条件的保障性住房和禁止交易的房屋提供经纪服务;
(十)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