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律师普法音频>> 劳动工伤律师普法音频>> 七级工伤赔偿的完整标准
七级工伤赔偿标准如下:
1. 根据伤残等级,工伤保险基金将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具体标准为:七级伤残的职工将获得相当于其本人工资13个月的补助金。
2. 当劳动或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时,工伤保险基金将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而用人单位则需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这两项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七级工伤赔偿范围包括:
1.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七级伤残的职工将获得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本人工资的13倍。
2.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这两项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分别支付。具体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3. 停工留薪期工资:在停工留薪期内,职工的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特殊情况下可适当延长。
4. 停工留薪期护理费:如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由所在单位负责。
5. 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食宿费:工伤职工住院治疗的伙食补助费以及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符合规定的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6. 医疗费: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药品目录和住院服务标准的医疗费用,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7. 工伤康复费:工伤职工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8. 辅助器具费: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后,安装或配置辅助器具的费用将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9. 工伤复发待遇:工伤职工工伤复发并确认需要治疗的,将享受工伤医疗费、辅助器具费以及停工留薪期工资等待遇。
对于受伤职工申请伤残鉴定的程序,具体步骤如下:
1. 受伤职工须向市劳动保障局指定的劳动能力鉴定服务机构提交书面申请,并详细填写《伤病职工劳动能力鉴定个人申请表》。同时,与服务机构签订《伤病职工个人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协议书》。
2. 登记后,服务机构将填写《鉴定表》中的个人情况和伤病情况及医疗经过,并贴上申请人照片。职工需按伤病性质持《鉴定表》到指定医院作诊断,并由医院相关科室盖章。诊断结果连同病历、检验结果交回服务机构,由服务机构报送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