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律师普法音频>> 法律顾问律师普法音频>> 专项扣除子女教育可以扣除多少
专项扣除的子女教育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定额标准予以扣除,但是此处的教育扣除仅限于全日制的学历教育,一般情况下学历教育包括义务教育、高中教育以及高等教育,该专项扣除的扣除方式可以由纳税人予以选择,即父母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照扣除标准对半扣除,也可以选择一方予以全额扣除,但是扣除方式一旦选定在一个纳税年度不得予以变更。
申报扣除方式
纳税人自符合条件开始,可以通过个人所得税APP申报,通过扣缴义务人每月代为扣除,或者在次年办理汇算清缴时自行申报扣除。
纳税人同时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对同一专项附加扣除项目,一个纳税年度内只能选择从其中一处扣除。
个人所得税子女教育专项扣除,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子女教育的扣除丰体是子女的法定监护人,包括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父母之外的其他人担任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的,比照执行。
2、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继子女。也包括未成年但受到本人监护的非子女。
3、这项“抵扣”的项目中不仅仅包括九年义务教育、高中教育、高等教育(本科、专科、研究生、博士生),还包括了3岁年满的学前教育。可以说把现在家庭的教育支出均包含在内,按照每个子女每年12000元(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4、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即一人每月1000元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即一人每月500元扣除。只有这两种分配方式,并且选定扣除方式后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5、无论子女在境内学校或境外学校、在公办学校或民办学校接受教育,都可以享受扣除。纳税人子女在境内接受教育的,享受子女教育专项扣除不需留存任何资料。纳税人子女在境外接受教育的,纳税人应当留存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留学签证等相关教育的证明资料备查。
【法律依据】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
第五条 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学历教育包括义务教育(小学、初中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工教育)、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 年满3岁至小学入学前处于学前教育阶段的子女,按本条第一款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