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律师普法音频>> 法律顾问律师普法音频>> 为什么不建议异地上社保
不建议异地上社保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点:
1. 社保基数不一致。不同地区的社保缴费基数不同,不同的社保缴费基数会影响到以后的社保待遇水平,异地上社保需要按照当地的社保缴费基数缴纳社保,可能会与原先工作地的社保缴费基数存在差异,导致以后的社保待遇不确定。
2. 社保待遇不同。不同的地区社保制度有差异,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不同种类,不同地区对待遇的标准也会产生差异,异地上社保会影响以后的社保待遇。
3. 办理手续麻烦。异地上社保需要进行转移手续,包括办理档案转移、转移手续等,过程繁琐,时间长,费用也较高。
社保的含义:
社会保险是指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其中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这三种险是由企业和个人共同缴纳的保费,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完全是由企业承担的。个人不需要缴纳。
参保范围
1.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2.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3.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