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律师普法音频>> 综合律师普法音频>> 一般多久结案
案子一般会在五个月内能结案,最长不会超过十九个月。
刑事案件有公安机关的侦查阶段、检察院的审查起诉阶段以及法院的审判阶段,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
刑事案件多久必须结案,需要具体分析。
一、一审审理期限:
(一)普通审理程序
1.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
2.六个月内审结的情形
(1)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
(2)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
(3)交通十分不便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重大犯罪集团、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但前提是需要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二)简易审理程序
1.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
2.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
二、二审审理期限
1.二审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应当在二个月以内审结;
2.四个月内审结:
(1)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
(2)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
(3)交通十分不便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重大犯罪集团、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前提是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最高法批准。
三、再审办案期限
1.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在作出提审、再审决定之日起三个月以内审结;
2.需要延长期限的,不得超过六个月。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第二百零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