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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楼不同意装电梯法律依据
2023-12-25 法律顾问 阅读量: 4469

一楼不同意装电梯不能强行加装电梯。

所有业主都必须同意在旧楼安装电梯,如果其中一个不同意,则无法安装,在城市规划区增建建筑物,必须在申请规划许可前取得土地合法使用权。

电梯年检新规如下:

收费标新安装电梯监督检验后6年以内,3年检验1,在不实施检验的年份每年检测1;使用6年以上、15年以内的电梯,2年检验1,在不实施检验的年份每年检测1;使用15年及以上的电梯,1年检验1次、检测1;对参与试点的电梯,其检验检测项目按照市场监管总局《电梯定期检验规则(试行)》、《电梯检测规则(试行)》规定进行调整。

使用单位应备如下资料及事宜:

1、特种设备注册登记表。

2、前一年定期检验报告(包括整改意见书)。

3、电梯计术资料。

4、与维位签发的保单维保合同。

5、本单位有关电梯的管理制度。

6、交纳定期检验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四条
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第二百七十五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不得改变用途。业主依法确需改变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应当在依法办理有关手续后告知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企业确需改变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应当提请业主大会讨论决定同意后,由业主依法办理有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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