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律师普法音频>> 政策法规律师普法音频>> 临时身份证可以用几天
临时身份证可以用三个月,并且有效期自签发之日起开始计算。
临时身份证是一种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的一种身份证明文件,公安机关应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办理。
如果自己的身份证证到期或者正在补办,这个过程中需要使用身份证,这时就可以去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进行办理临时身份证。
一、申领临时身份证的具体流程
1、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办理申请手续,交验居民户口簿、本人近期一寸免冠黑白相片(相片尺寸标准同居民身份证),交纳证件工本费人民币10元。未满16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领。
2、公安派出所将公民个人信息核准后报送县(市)公安局或设区的公安分局审核签发,并负责制作证件。
3、公安机关在收到申请后的3日内将证件发给申领人。
4、领取了临时居民身份证的公民在领取居民身份证时,应当交回临时居民身份证。
二、临时身份证办理时的注意事项
1、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必须是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
2、临时居民身份证登记的项目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公民身份证号码、本人相片、证件有效期和签发机关。
3、临时居民身份证的有效期限为三个月,有效期限自签发之日起计算。
4、临时居民身份证由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制作。
5、临时居民身份证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法律效力。
6、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的公民,在领取居民身份证时,应当交回临时居民身份证。
三、临时身份证的效力
临时身份证法律效力是等同于正式身份证的,但是有效期只有3个月,主要功能也是配合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发放,解决群众用证急需,方便群众生活和办理各种权益事务。
临时身份证也可以用于出行,购买汽车、火车、飞机、轮船票等和可以办理各种证件均有效。只是有效的时效性不一样,办理银行业务会有一些限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第七条
临时居民身份证的有效期限为三个月,有效期限自签发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