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律师普法音频>> 婚姻家庭律师普法音频>> 离婚协议公证需要双方在场吗
在办理离婚协议公证时,夫妻双方当事人必须本人亲自到场,不能委托他人代理,具体的程序是:
1、审查当事人的身份及行为能力、意思表示。
2、审查离婚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及协议内容:
(1)询问离婚双方当事人是否自愿离婚,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
(2)审查当事人的婚姻状况,未成年子女是否作了妥善安排;
(3)宣传法律,询问双方当事人对共同财产的处理意见;
(4)询问双方当事人对债权债务的处理意见;
(5)询问双方当事人对探视权的约定。
3、出具离婚协议的公证书。
办理离婚协议公证的材料包括:
1.当事人双方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及结婚证;
2.子女的户籍证明;
3.离婚协议草稿;
4.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材料,如房地产权证、车辆行驶证、存单等;
5.公证员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