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律师普法音频>> 房产纠纷律师普法音频>> 地震房子没了谁重建
地震造成房屋倒塌的属于天灾,任何人或者单位都不需要承担赔偿的责任,但国家和地方政府有责任对受灾群众重建或者修缮房屋提供必要的经济补贴与帮助。
如果是一般性的地震,房屋有的损坏,还要看损坏的程度。老房子倒塌,只有自己承担了,但是政府会根据情况给一些补偿和采用捐助的款项。
如果是新房子,还在还贷款期,就要看在购买时的合同文本中的条款了,一般不可抗拒的灾难是不予赔偿的,如在贷款时和保险公司签约的,赔付条例中可以赔付一部分的,这只能赔付给贷款的银行,个人还是拿不到的。如果是在施工中没有交付的新房子倒塌,那就由开发商承担。
如果进行了家庭财产家庭房屋保险,保险公司应当理赔。保险公司是受国家法律保护的。如果大面积的天灾最后还是由国家在承担。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零四条,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民法典》第六百零五条,因买受人的原因致使标的物未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的,买受人应当自违反约定时起承担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