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律师普法音频>> 婚姻家庭律师普法音频>> 结婚8年,老公一直跟着公公做生意,没有分家,假如离婚了财产有我一份吗?
丈夫与其父亲做生意的收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由人民法院判决。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版权声明:该音频内容由法妞问答联合陈燕律师录制,法妞问答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