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律师普法音频>> 行业交流律师普法音频>> 发现埋藏物或隐藏物的可以占为己有吗
不可以,发现隐藏物的,应当送交有关部门(通常为公安)发布招领公告,在公告之日起一年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一十八条,遗失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一年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
第三百一十九条,拾得漂流物、发现埋藏物或者隐藏物的,参照适用拾得遗失物的有关规定。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 版权声明:该音频内容由法妞问答联合张东亚律师录制,法妞问答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